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6.15 04:4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須知 3
三、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署檔案(以下簡稱應用檔卷),應填具所附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檔案應用申請書」(如附件一)並敘明理由向
    本署申請。
    前項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
民國 97 年 08 月 12 日訂定
3
三、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署檔案(以下簡稱應用檔卷),應填具所附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檔案應用申請書」(如附件一)並敘明理由
    向本署申請。
    前項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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