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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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須知 15
十五、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卷之費用,申請人應依「檔案閱覽抄錄複 製收費標準」(如附件三)及相關法規或收費標準繳納之。 前項之收費,本署應開立收據交付申請人。
民國 97 年 08 月 12 日訂定
15
十五、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卷之費用,申請人應依「檔案閱覽抄錄複 製收費標準」(如附件三)及相關法規或收費標準繳納之。 前項之收費,本署應開立收據交付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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