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如下: 一、基本鑑定項目,每一受驗人收費新臺幣七千元。 二、Y-STR 及 X-STR 輔助鑑定項目,每一受驗人每增加一項,加收新臺 幣二千元。 三、mtDNA 輔助鑑定項目,每一受驗人加收新臺幣三千元。 四、非唾液、血液之特殊檢體鑑定,每一受驗人加收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收費標準如下: 一、基本鑑定項目,每一受驗人收費新臺幣六千元。 二、Y-STR 及 X-STR 輔助鑑定項目,每一受驗人每增加一項,加收新臺 幣一千五百元。 三、mtDNA 輔助鑑定項目,每一受驗人加收新臺幣二千三百元。
收費基準如下: 一、依前條第一款,每一受驗人收費新臺幣六千元。 二、依前條第二款,有必要增加輔助鑑定系統者,每一受驗人每增加一項 ,加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三、本局得應受驗人要求進行現有輔助鑑定系統外之其他鑑定,其費用仍 依每人每一鑑定系統加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四、領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件者,或雖未達低收入戶標 準,但經由縣市政府審查,認確有申請親子鑑定之必要,且財力無法 負擔者,免收鑑定費用。 五、各級法院、檢察署囑託之刑事鑑定案件,免收鑑定費用。 六、無名遺體 DNA 建檔與比對相關案件,免收鑑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