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4 02:01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
候補、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查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
民國 97 年 07 月 01 日訂定
第 1 條
本辦法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