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2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11
十一、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三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民國 97 年 06 月 26 日訂定
10
十、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三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