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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3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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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辦理學生就業輔導工作應行注意事項 1
壹、緣起: 為強化辦理學生就業輔導工作,以促進外界社會人士對學生之認識與 接納,提高其僱用出院學生之意願及信心,期使學生日後順利謀職就 業,訂定本院學生就業輔導工作應行注意事項。
民國 97 年 03 月 1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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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緣起: 為強化辦理學生就業輔導工作,以促進外界社會人士對學生之認識與 接納,提高其僱用出院學生之意願及信心,期使學生日後順利謀職就 業,訂定本院學生就業輔導工作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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