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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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才藝班學生作品處理程序 3
三、才藝課程學生作品之認定應保持客觀公正。
民國 97 年 01 月 15 日訂定
3
三、才藝課程學生作品之認定應保持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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