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有效管控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以下簡稱本院)才藝班學 生作品之處理,特擬訂本程序,用以遵循。
一、為有效管控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以下簡稱本院)才藝班學生作品之 處理,特擬訂本程序,用以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