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10:2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高雄戒治所辦事細則 第 2 條
臺灣高雄戒治所(以下簡稱本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
則規定辦理。
民國 96 年 06 月 11 日訂定
第 2 條
臺灣高雄戒治所(以下簡稱本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
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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