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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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監院所收容人脫逃具體措施 12
十二、交接交代勤務時,應切實清點人數,平時對人犯之動向,亦應充分 掌握。
民國 87 年 09 月 25 日訂定
12
十二、交接交代勤務時,應切實清點人數,平時對人犯之動向,亦應充分 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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