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3:0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75
七十五、攜帶物品外出,應查驗是否與出門證記載相符,如有不符,不得
        放行,並報告主管長官處理。
民國 79 年 11 月 19 日修正
75
七十五、攜帶物品外出,應查驗是否與出門證記載相符,如有不符,不得
        放行,並報告主管長官處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