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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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 4
四、矯正專業人員應以愛心和耐心主動關懷收容人,並在法令容許之範圍 內,盡力維護收容人之基本權益。
民國 91 年 01 月 31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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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矯正專業人員應以愛心和耐心主動關懷收容人,並在法令容許之範圍 內,盡力維護收容人之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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