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08:3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收容人 HIV 個案管理方案 4
肆、醫療費用 有關各監、院、所收容人 HIV 感染個案之定期檢查及醫療費用,依 據「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辦理。
民國 80 年 09 月 13 日訂定
4
肆、醫療費用 有關各監、院、所收容人 HIV 感染個案之定期檢查及醫療費用,依 據「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