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23: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人員資訊安全管理規範 2
二、適用範圍
    本部及所屬機關全體職員(含編制內人員、調辦事人員及聘僱人員)
    、替代役人員、委外廠商及其相關人員。
民國 99 年 02 月 04 日修正
2
二、適用範圍
    本部及所屬機關全體職員(含編制內人員、調辦事人員及聘僱人員)
    、替代役人員、委外廠商及其相關人員。
民國 96 年 03 月 13 日訂定
2
二、適用範圍
    本部及所屬機關涉及資訊作業之人員(含一般公務人員、約聘(僱)
    人員、替代役人員)、委外廠商及其相關人員。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