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01 06:5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暨協商程序履行金額指定團體遴選及申請運用作業規定 12
十二、本規定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施行。
民國 95 年 12 月 2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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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規定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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