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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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法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 7 條
法務部得委託或委任法醫專業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專科法醫師之 甄審。 前項甄審結果應報請法務部核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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