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08:3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受理請求提供行政資訊作業要點 6
六、研究委員會研擬結果,須簽奉  局長核定後,始移請聯絡室答覆申請
    人。
民國 90 年 10 月 15 日訂定
6
六、研究委員會研擬結果,須簽奉  局長核定後,始移請聯絡室答覆申請
    人。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