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會安全防護工作,由內政部督導警政署及移民署辦理;海洋委員會 海巡署協助辦理。
六、社會保防工作,由內政部督導警政署及移民署辦理。
六、社會保防工作,由內政部督導警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辦理。
六、社會保防工作,由內政部督導警政署、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辦理。
六、社會保防工作,由內政部督導警政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