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請者資格:審查小組辦理審核作業時,應注意申請者是否符合下列 資格。 (一)公益團體 該團體設立目的,應以協助犯罪防治、更生保護、被害人補償或法 律宣導等公益活動為工作項目者為優先,並以金門縣境內之公益團 體為原則。 (二)地方自治團體。 (三)國庫以外之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