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1:1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送入藥物注意事項 5
五、送入方式:得由本監接見窗口送入或以郵寄方式寄入。
民國 100 年 03 月 04 日修正
5
五、送入方式:得由本監接見窗口送入或以郵寄方式寄入。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