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4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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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95.06.30訂定) 第 3 條
本規則所稱檢察官,包括試署檢察官、候補檢察官。
民國 95 年 06 月 30 日訂定
第 3 條
本規則所稱檢察官,包括試署檢察官、候補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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