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宿舍經核准借住後即以借用通知單通知借用人,借用人接獲通知後, 應配合總務科簽訂宿舍借用契約並辦理公證等借用手續,公證所需費 用,由借用人負擔,相關手續辦理完竣後,借用人始可進住。
八、宿舍經核准借住後即以借用通知單通知借用人,借用人接獲通知後, 應配合行政室簽訂宿舍借用契約並辦理公證等借用手續,公證所需費 用,由借用人負擔,相關手續辦理完竣後,借用人始可進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