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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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受刑人移送臺灣綠島監獄執行注意事項 6
六、前二點之受刑人在臺東候機、候船或候車期間,其膳食由臺東監獄代 辦。如有疾病診療事項亦同。
民國 94 年 12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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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二點之受刑人在臺東候機、候船或候車期間,其膳食由臺東監獄代 辦。如有疾病診療事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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