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7 06:1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輸電供水系統狀況處理應注意事項 1
一、為加強各種水電設備之管理安全,以延長設備之使用年限暨用水、用
    電之供需調配與建立短缺預警處理機制,並避免因發生故障影響業務
    之推展,特訂定本應注意事項。
民國 94 年 10 月 1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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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加強各種水電設備之管理安全,以延長設備之使用年限暨用水、用
    電之供需調配與建立短缺預警處理機制,並避免因發生故障影響業務
    之推展,特訂定本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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