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8:0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 7 條
非保護志工之個人或團體,協助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著有特殊事蹟
者,亦得以適當方式公開表揚。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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