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監獄、技能訓練所、看守所、戒治所遴調雜役及服務員,遴調單位 應陳報符合條件者三人,檢具所有相關資料供機關首長圈選一名, 交由調查分類科(看守所由戒護科),按配業或轉業之程序;提報 調查分類委員會或所務委員會會議審定。而所陳報之三人,應先經 戒護科長或指定人員審慎面試後,簽註意見,供機關首長圈選之參 考。
十三、監獄、技能訓練所、看守所、戒治所遴調雜役及服務員,遴調單位 應陳報符合條件者三人,檢具所有相關資料供機關首長圈選一名, 交由調查分類科 (看守所由戒護科) ,按配業或轉業之程序;提報 調查分類委員會或所務委員會會議審定。而所陳報之三人,應先經 戒護科長或指定人員審慎面試後,簽註意見,供機關首長圈選之參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