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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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收容人分類處遇要點 8
八、收容人持有小型電視機、收音機等電器用品,係以使用乾電池及委託 合作社代購者為限。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訂定
8
八、收容人持有小型電視機、收音機等電器用品,係以使用乾電池及委託 合作社代購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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