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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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收容人分類處遇要點 7
七、依監獄行刑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得為和緩處遇者,其處遇得比照一 般犯辦理。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訂定
7
七、依監獄行刑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得為和緩處遇者,其處遇得比照一 般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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