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00:4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囚情動態通報實施要點 3
三、通報中心由矯正司書記官以上人員排表輪值,負責通報連絡事宜。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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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報中心由矯正司書記官以上人員排表輪值,負責通報連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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