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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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囚情動態通報實施要點 12
十二、各矯正機關對於應行通報事項未通報,或於發生事件 (事故) 時, 隱匿不報或報告不實者,將查究相關人員責任,從嚴議處。
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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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各矯正機關對於應行通報事項未通報,或於發生事件 (事故) 時, 隱匿不報或報告不實者,將查究相關人員責任,從嚴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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