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留置室之管理,由分署之分署長或其授權之人指揮監督之。留置室應 配置之管理人員人數,由分署視業務繁簡定之。
二、留置室之管理,由執行處處長或其授權之人指揮監督之。留置室應配 置之管理人員人數,由執行處視業務繁簡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