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9:53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及戒治所收容人疾病醫治及處置管理要點 4
四、場舍主管應切實審核收容人看診事宜,即生病否?開立之藥品服用完 畢否?保管之金額足夠否?
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訂定
4
四、場舍主管應切實審核收容人看診事宜,即生病否?開立之藥品服用完 畢否?保管之金額足夠否?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