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0:5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及戒治所收容人疾病醫治及處置管理要點 12
十二、到達醫院後,經醫師急救處理,衛生科醫護人員應速將病況回報長
      官瞭解。
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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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到達醫院後,經醫師急救處理,衛生科醫護人員應速將病況回報長
      官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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