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3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舍房作業實施要點 7
七、參加作業人員必須依樣品精心製作,如因品質不良,或浪費材料,應
    負責免費檢修,或賠償材料損失。
民國 94 年 09 月 12 日訂定
7
七、參加作業人員必須依樣品精心製作,如因品質不良,或浪費材料,應
    負責免費檢修,或賠償材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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