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0:10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舍房作業實施要點 10
十、有關進料出貨、加工技術或相關事務,舍房主管除應隨時與複驗站保 持聯繫外,亦得逕與作業科反應。
民國 94 年 09 月 12 日訂定
10
十、有關進料出貨、加工技術或相關事務,舍房主管除應隨時與複驗站保 持聯繫外,亦得逕與作業科反應。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