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5 16:2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辦公廳舍緊急備份鑰匙使用要點 6
六、所有使用單位 (人) 或管理單位 (人) 禁止自行更換或加裝門鎖,如
    有特殊需要,應會同總務科辦理更換或加裝事宜。
民國 94 年 08 月 26 日訂定
6
六、所有使用單位 (人) 或管理單位 (人) 禁止自行更換或加裝門鎖,如
    有特殊需要,應會同總務科辦理更換或加裝事宜。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