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0:4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辦公廳舍緊急備份鑰匙使用要點 5
五、緊急備份鑰匙箱之鑰匙,另存放乙支於中央台鑰匙箱內,若遇緊急狀
    況時,開啟程序如第四點。
民國 94 年 08 月 2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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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緊急備份鑰匙箱之鑰匙,另存放乙支於中央台鑰匙箱內,若遇緊急狀
    況時,開啟程序如第四點。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