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4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委外人員考評要點 4
四、評分人員:管理單位考評人員為秘書室主任,業務單位考評人員為各
    該組室主管,總評人員為所長。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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