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記分總表每月分數登錄完竣,統一於小計處核章,修改者亦應於塗 改處核章。
十五、記分總表每月分數登錄完竣,統一於小計處核章,修改者亦應於塗 改處核章。
15. 記分總表每月分數登錄完竣,統一於小計處核章,修改者亦應於塗改 處核章。
25. 記分總表每月分數登錄完竣,統一於小計處核章,修改者亦應於塗改 處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