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9:2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收容人圖書室借閱管理注意要點 7
七、收容人對所借閱之圖書均須加以珍惜,不得添色、折痕、圈點、批註
    、污染、割剪、撕毀、遺失及其他有損圖書之行為。收容人領書後如
    發現污損應即時向管教人員報告提出聲明。
民國 94 年 07 月 11 日訂定
7
七、收容人對所借閱之圖書均須加以珍惜,不得添色、折痕、圈點、批註
    、污染、割剪、撕毀、遺失及其他有損圖書之行為。收容人領書後如
    發現污損應即時向管教人員報告提出聲明。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