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0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值日官值勤注意要點 4
四、重大或意外事件發生時,除協助緊急處理外,應即通知督勤人員並報
    告所長。
民國 94 年 06 月 01 日訂定
4
四、重大或意外事件發生時,除協助緊急處理外,應即通知督勤人員並報
    告所長。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