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9:1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員工出差報支旅費要點 8
八、本要點簽奉所長核准後,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民國 94 年 06 月 02 日訂定
8
八、本要點簽奉所長核准後,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