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2:2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衛生科藥品使用管理要點 6
六、宣導收容人舍房不得持有處方藥品,嚴防收容人私藏囤積藥品,違者 依規定懲處。
民國 94 年 06 月 01 日訂定
6
六、宣導收容人舍房不得持有處方藥品,嚴防收容人私藏囤積藥品,違者 依規定懲處。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