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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0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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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看守所大門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9
九、收容人進出均應紀錄:對出監所者,需核對身份資料;外役作業及外 醫等返所者應實施檢身,並將查檢結果登載於大門日誌簿備查。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訂定
9
九、收容人進出均應紀錄:對出監所者,需核對身份資料;外役作業及外 醫等返所者應實施檢身,並將查檢結果登載於大門日誌簿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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