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12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大門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11
十一、午間、午後 1800 及星期假日鐵門均應關閉,非本所職員在未經核 許下,不得開啟電動鐵門讓其進入。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訂定
11
十一、午間、午後 1800 及星期假日鐵門均應關閉,非本所職員在未經核 許下,不得開啟電動鐵門讓其進入。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