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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1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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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送(移監、返家探視、外醫)勤務注意事項 1
一、執行勤務,應著制服及防彈背心,除配帶警棍或槍械 (槍械應經核准 ) 外,尚須配帶手梏、捕繩、電擊棒、瓦斯噴霧器及行動電話,並隨 時與機關連絡;收容人應著囚服。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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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執行勤務,應著制服及防彈背心,除配帶警棍或槍械 (槍械應經核准 ) 外,尚須配帶手梏、捕繩、電擊棒、瓦斯噴霧器及行動電話,並隨 時與機關連絡;收容人應著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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