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1:0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北少年觀護所招待所借用要點 14
十四、本要點經奉  所長核可及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函頒實施,修正時亦同
      。
民國 94 年 05 月 1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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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要點經奉  所長核可及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函頒實施,修正時亦同
      。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