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23:3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物品保管注意事項 1
一、為妥善管理收容人入所保管物品,爰依受刑人金錢及物品保管辦法,
    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94 年 05 月 0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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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妥善管理收容人入所保管物品,爰依受刑人金錢及物品保管辦法,
    訂定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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