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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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屏東監獄資訊安全管理作業規定 7
七、硬體設備之管理: (一) 未經同意不得自行加裝配備:如數據機、網路卡等。 (二) 未依設備變更程序,不得自行搬移設備。 (三) 各工作站硬體若有升級,於其個人電腦管制卡之紀錄須變更。
民國 94 年 05 月 09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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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硬體設備之管理: (一) 未經同意不得自行加裝配備:如數據機、網路卡等。 (二) 未依設備變更程序,不得自行搬移設備。 (三) 各工作站硬體若有升級,於其個人電腦管制卡之紀錄須變更。
民國 94 年 03 月 01 日訂定
7
七、硬體設備之管理: (一) 未經同意不得自行加裝配備:如數據機、網路卡等。 (二) 未依設備變更程序,不得自行搬移設備。 (三) 各工作站硬體若有升級,於其個人電腦管制卡之紀錄須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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