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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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預約接見實施注意要點 1
壹、目的:本所為縮短收容人家屬辦理及等候接見之時間,以達成接見家 屬「少等一分鐘,少走一趟路」及「接見有預約,現場不必等」之便 民服務目標,特開辦電話預約接見業務。
民國 94 年 08 月 04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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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本所為縮短收容人家屬辦理及等候接見之時間,以達成接見家 屬「少等一分鐘,少走一趟路」及「接見有預約,現場不必等」之便 民服務目標,特開辦電話預約接見業務。
民國 94 年 01 月 07 日訂定
1
壹、目的:本所為縮短收容人家屬辦理及等候接見之時間,以達成接見家 屬「少等一分鐘,少走一趟路」及「接見有預約,現場不必等」之便 民服務目標,特開辦電話預約接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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